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中國平安保

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購進展公告」, 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盛瑞生

聯席公司秘書

中國,深圳,201963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馬明哲、孫建一、李源祥、任匯川、姚波及蔡方方; 非執行董事為謝吉人、楊小平、劉崇及王勇健;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葉迪奇、黃世雄、孫 東東、葛明及歐陽輝。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 2019-026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的回购进展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于 2019429 日分别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公司拟使

用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回

购本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

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长期服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为自 20194

29 日至 2020428 日。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94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 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现将本 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回购报告书》,自 2019523 日起,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人民币 101.24/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14/股,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95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 2019531 日,本公司尚未实施本次回购。本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

回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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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 published this content on 03 June 2019 and is solely responsible for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herein. Distributed by Public, unedited and unaltered, on 03 June 2019 10:08:05 UTC